意見信箱信件處理流程 資訊人員 步驟一:定時查閱意見信箱信件。 步驟二:將信件列印。 步驟三:秘書批示辦理單位。 步驟四:交由承辦單位處理。 辦理單位 步驟一:掛公文文號後簽奉核定處理。 步驟二:回覆民眾意見。 步驟三:存參結案。 步驟四:製作影本供資訊人員留存。 請填寫以下資料 註明必填的欄位請務必填寫 姓名 (必填): 電子信箱 (必填): 連絡電話或手機 (必填): 類別 旅遊諮詢 活動建議 網站使用建議 意見回饋 轄區設施 其他 主旨 (必填): 內容 (必填): 附件 : 檔案名稱 選擇檔案 尚未選擇檔案 (請上傳格式為 jpg,png,docx,xlsx,pdf,zip 之檔案,檔案大小限 3MB)(如欲上傳多張照片請將檔案加入壓縮檔(.zip)後再作上傳) 驗證碼 (必填): 驗證碼 (必填): 重新產生 播放語音 若無法正確播放語音,請按 驗證碼語音連結 個資蒐集告知 本人茲同意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(以下簡稱「本處」),基於意見信箱之目的範圍內,於報名終止前,得以電子或紙本方式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(辨識個人者資料包含姓名、電話、E-MAIL…等),其使用對象為本處及其委辦單位,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。 本人瞭解依法得就上開之個人資料行使個人權利,並瞭解不同意提供或要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以及刪除上開資料,將導致前述目的無法達成,有可能影響個人或公務資訊正確登錄與訊息傳遞。 本人可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3條規定行使個資當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等作業。 本處將於前述目的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,並將於使用者發文逹180天或是管理者回覆後90天將您的資料予以遮罩處理,落實個人資料保護。 我已閱讀並同意接受內容(必填) 送出 處理中,請稍候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