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濱灣碼頭船席位短期泊靠申請表

申請表


介紹說明

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,濱灣碼頭停泊設備短期租用船席位停泊申請。

詳細說明

濱灣碼頭船席位短期泊靠申請

  1. 一、需檢附文件:
    1. 船席位停泊申請書
    2. 船舶執照影本
    3. 申請人身分證、護照、居留證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
    4. 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影本
    5. 其他貴處所須相關證明文件
    6. 船席位租賃契約書(申請人先行用印)
    7. 外籍遊艇須檢附交通部航港局同意之特許文件
    8. 船舶外觀照

注意事項

  1. 請將需檢附文件寄至: lisashua-dbnsa@mail.tad.gov.tw
  2. 本申請案最長期間原則以30日內為限,逾期無效。
  3. 營業用船艇未經許可不得營業,違者依法告發處理。
  4. 外籍船艇收費比照營業用船艇收費標準。
  5. 請將需檢附文件寄至: lisashua-dbnsa@mail.tad.gov.tw

請填寫以下資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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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證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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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蒐集告知

  1. 本人茲同意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(以下簡稱「本處」),基於濱灣公園碼頭設施短期租用船席位停泊申請之目的範圍內,得以電子或紙本方式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(辨識個人者資料包含姓名、電話、E-MAIL…等),其使用對象為本處及其委辦單位,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。
  2. 本人瞭解依法得就上開之個人資料行使個人權利,並瞭解不同意提供或要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以及刪除上開資料,將導致前述目的無法達成,有可能影響個人或公務資訊正確登錄與訊息傳遞。
  3. 本人可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3條規定行使個資當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等作業。
  4. 本處將於前述目的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,並將於申請開啟時間結束後一個月將您的資料予以遮罩,落實個人資料保護。

注意事項

  1. 獲准泊靠濱灣碼頭船席位期間,將恪遵「濱灣碼頭設施使用管理要點」及相關法令規定,並依主管機關指定之船席位泊靠,繳納船舶使用船席位之費用,如有延長泊靠時間,願繳納延長之費用,如有違反,切結人願負擔船舶移泊衍生之一切費用,船舶移泊造成損失,亦由切結人自行負責。
  2. 泊靠期間願意維護碼頭席位環境清潔,不得任意改造船席位設施,船舶離開後,須恢復碼頭船席位原狀,如有造成設施損壞或環境髒亂,願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  3. 泊靠濱灣碼頭船席位期間,切結人需負責船舶及船上財物保管責任,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事變、火警或有關碼頭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情事造成碼頭設施船席位損壞,致使船舶及財物受損時,其損失由切結人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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