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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灘輪椅及手搖自行車借用申請

申請表


介紹說明

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推動友善旅遊與無障礙環境,並鼓勵行動不便的遊客也能安全、深入地體驗沙灘樂趣和海水熱情,於遊客中心提供手搖自行車3台及帆船基地沙灘輪椅4台免費借用服務。

※特別提醒:沙灘輪椅免費借用,唯使用場地有清潔費及聘請教練費用。

相關資訊及預約,請洽帆船基地:08-8758555或官方LINE:@mcr1016c。

【借用資訊】

  1. 借用對象: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遊客
  2. 借用與歸還地點:沙灘輪椅:帆船基地 (屏東縣東港鎮鵬灣大道五段50號),手搖自行車:大鵬灣遊客中心。
  3. 業者連絡電話:帆船基地:08-8758555;遊客中心:08-8338100#321
  4. 服務時間:每日開放 (星期一至星期日)09:00-17:00

【借用步驟】採線上預約 

  1. 申請時間: 請於使用前一星期提出申請並填寫相關資料。
  2. 結果通知: 審查結果將於借用日三天前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您。

【安全提醒】

  1. 當場說明: 辦理借用時,請配合現場人員進行沙灘輪椅或手搖自行車使用方式說明及點收。
  2. 安全評估:若為團體外借於其他場域使用,安全請自行評估,本處無涉。
  3. 天氣因素: 下雨天或氣候、海象不佳時,暫停對外借用,以維護您的安全。
  4. 使用規定:沙灘輪椅及手搖自行車使用期間,須有一位陪伴者同行協助操作及維護安全。

【借用人義務 】(損壞與賠償)

請務必愛惜使用沙灘輪椅及手搖自行車,若發生以下情況,借用人需自行負責:

  1. 轉借他人:沙灘輪椅及手搖自行車不得轉借他用。若轉借他人使用期間發生意外或損壞,借用人需自行負責並照價賠償修復費用。
  2. 遺失:須照價賠償,費用依製造商報價為準。
  3. 人為疏失/蓄意破壞:除需賠償修復費用外,另須自負毀損公物之刑責。
  4. 意外發生:輪椅及手搖自行車無投保任何保險,建議借用人自行投保意外險。使用期間若發生任何意外,借用人應自行負責,與本處無涉。(損壞判斷標準將依屏東縣輔具資源中心技師判定)

申請三日內,如未收到申請通知信,請洽詢本處承辦人。
如遇天候不佳,請事先考量取消活動並以電話通知本處。
本處聯絡資訊:聯絡人-柯小姐
電話:08-8338100#163
傳真:08-8354753
E-Mail:focus554-dbnsa@tad.gov.tw
 

請填寫以下資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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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證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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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蒐集告知

  1. 本人茲同意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(以下簡稱「本處」),基於導覽預約之目的範圍內,得以電子或紙本方式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(辨識個人者資料包含姓名、電話、E-MAIL…等),其使用對象為本處及其委辦單位,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。
  2. 本處蒐集之個人資料法定特定目的為「〇九〇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」及「一七〇 觀光行政、觀光飯店、旅行、遊樂與休閒業務」,類別為「C〇〇一 辨識個人者」。若您係代表團體或他人填寫預約申請,您保證已取得各該當事人之充分授權與同意,並已向其告知本同意書所載之全部內容。
  3. 本人瞭解依法得就上開之個人資料行使個人權利,並瞭解不同意提供或要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以及刪除上開資料,將導致前述目的無法達成,有可能影響個人或公務資訊正確登錄與訊息傳遞。
  4. 本人可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3條規定,透過本處服務專線(08-8338100)行使個資當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等作業。
  5. 本處將於前述目的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,並將於使用者預約申請送出達180天或案件處理回覆後90天將您的資料予以遮罩處理,落實個人資料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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