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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護生態 來去淨灘

申請表


介紹說明

  1.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轄內的大鵬灣 及小琉球地區,具有豐富生態資源。
  2. 為使珍貴的自然資源得以永續生存,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邀請您加入公益淨灘活動,為美麗的地球盡一份心力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5人以上之組織團體,即可於活動前7日辦理申請;本處僅提供淨灘活動場地,請申請人自行考量情況辦理保險項目。
  • 活動期間請注意安全,並請遵守相關水域遊憩活動規定;區內禁止露營、生火烤肉、野炊及燃放火燭等行為,請確實遵守。
  • 淨灘所清理垃圾,請做好分類工作。如有需求,請先洽各地清潔隊領取並聯繫集中堆放地點。
    各地區清潔隊聯絡電話:
    東港清潔隊:08-8333902
    琉球清潔隊:08-8612501#109
  • 進行淨灘活動,請留意自身安全:
    1. 穿戴手套與包腳鞋,以避免利物刺、穿傷。
    2. 注意玻璃、針頭、或其他尖銳物品。
    3. 遠離海浪,並隨時注意潮水之變化。
    4. 若廢棄物太過於龐大,切勿清理。
    5. 避免踩踏海濱生(植)物。
    6. 請自行攜帶飲用水、防曬油、太陽眼鏡、遮陽帽、工作手套、垃圾袋。
  • 申請三日內,如未收到申請通知信,請洽詢本處承辦人。
  • 如遇天候不佳,請事先考量取消活動並以電話通知本處。
    本處聯絡資訊:
    聯絡人-莊小姐
    電話:08-8338100#168
    傳真:08-8354753
    E-Mail:yueh23717-dbnsa@tad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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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蒐集告知

  1. 以上報名資料請如實填寫。
  2. 報名完成後,若欲取消報名,最遲請於活動開始前3日(含)登入報名序號上網取消報名。
  3. 本人茲同意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(以下簡稱「本處」),基於導覽預約之目的範圍內,得以電子或紙本方式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(辨識個人者資料包含姓名、電話、E-MAIL…等),其使用對象為本處及其委辦單位,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。
  4. 本處蒐集之個人資料法定特定目的為「〇九〇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」及「一七〇 觀光行政、觀光飯店、旅行、遊樂與休閒業務」,類別為「C〇〇一 辨識個人者」。若您係代表團體或他人填寫預約申請,您保證已取得各該當事人之充分授權與同意,並已向其告知本同意書所載之全部內容。
  5. 本人瞭解依法得就上開之個人資料行使個人權利,並瞭解不同意提供或要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以及刪除上開資料,將導致前述目的無法達成,有可能影響個人或公務資訊正確登錄與訊息傳遞。
  6. 本人可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3條規定,透過本處服務專線(08-8338100)行使個資當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等作業。
  7. 本處將於前述目的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,並將於使用者預約申請送出達180天或案件處理回覆後90天將您的資料予以遮罩處理,落實個人資料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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